盖章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盖章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所谓大使馆盖章,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盖章,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最后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大使馆机构加以盖章,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大使馆盖章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大使馆、大使馆盖章流程
A: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盖章,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B: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认证司,由大使馆司盖章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盖章,在盖章的文件上由外交部认证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大使馆盖章的话,到此步骤就盖章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盖章,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盖章即可使用)
C:文件由外交部认证司盖章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大使馆盖章,由各国大使馆盖章外交部认证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大使馆双盖章)
D:大使馆盖章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盖章客户。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好推宝看到的,谢谢!